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有哪些要求呢?
1.疏散照明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,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,且安装在疏散出日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,
2.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,另有一路电源供电;或者是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;或由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;
3.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日的顶部、楼梯间、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。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。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(人防工程不大于10m);
4.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,电源转换时间为:疏散照明≤15s;备用照明≤15s(金融商店交易所≤1.5s);安全照明≤0.5s;
5.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的应急照明回路,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;
6.疏散标志灯的设置,不影响正常通行,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;
7.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、电缆,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,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.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。( 水蓝冰蓝)
8.应急照明灯具、运行中温度大于60℃的灯具,当靠近可燃物时,采取隔热、散热等防火措族。当采用白炽灯,卤钨灯等光源时,不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物件上。
因此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要符合这些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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